我司首批获得厦门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
2011-01-30
为了规范担保行业、控制金融风险,中国银监会、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》,将融资性担保设置为行政许可登记事项,此次许可证制度的施行,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注册资金、公司业绩及从业人员资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根据规定,未能达到要求、获得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将不能再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。
我司根据“暂行办法”要求,已通过审批,成为首批获得厦门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。
我司注册资本1.2亿元,依托建发集团及联发集团雄厚的实力和投资背景,以“信用、专业、高效、守密”为经营理念,主营贷款担保、票据承兑担保、贸易融资担保、项目融资担保、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它法律、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,兼营诉讼保全担保、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、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,为企业及个人发展起支持作用,解决客户的燃眉之急,将秉承投资方的良好信誉,继续致力于提升企业和个人信用,创建银企沟通桥梁,形成银行、客户、公司三赢局面,推动地方信用体系的完善和经济发展。
